独家评论:姚明管裁判不如替信兰成管篮协
新闻背景 CBA联赛裁判选派工作不再由篮协负责,联赛“管办分离”迈出了一步。姚明入选5人组成的裁判管理委员会,裁委会另外4人为北京首钢俱乐部副总经理袁超、东莞新世纪投资人梁志斌、辽宁队总经理严晓明和八一队总经理徐积为。“裁委会”职责包括联赛裁判选聘管理。

中央指示永远比民间呼声更管用,“管办分离”球迷嚷嚷了许久,篮协却充耳不闻,而国务院文件强调“三大球产业化”后,信兰成等篮球官员们不得不做做样子了。于是,CBA裁判管理委员会应运而生,篮协放开了裁判权,由姚明等五位俱乐部投资人主导“裁管会”,负责裁判的管理、选派和任免。
培根有言“改变就是进步”。不管怎样,篮协愿意走出职业化改革的第一步,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我怀疑这只是篮协敷衍搪塞的权宜之计,CBA这块大蛋糕真正有诱惑力的是商务开发,而篮协并没有把商业活动自主权交还俱乐部,只是将“裁判权”视为烫手的山芋,下放给了裁管会。
篮协有保障CBA裁判公平公正公开的责任和义务,裁判工作非常容易引起争议,又没有好处可图(除非在选派裁判过程里收受贿赂)。近几个赛季裁判陷入信任危机,围绕裁判的炮轰和指责不断,篮协与其费力不讨好的主持裁判工作,倒不如甩掉这块沉重包袱。所以篮协促成独立于篮协的裁管会,名为放权,实为卸责。——以后再有裁判纠纷,篮协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了,有什么不满去找裁管会!”
五人裁管会除了姚明,还有北京首钢俱乐部副总经理袁超、东莞新世纪投资人梁志斌、辽宁队总经理严晓明和八一队总经理徐积为。以前人们抵制“又当球员,又当裁判”的潜规则,而现在姚明等人是“又管球员,又管裁判”。CBA平白无故出现了五个特权球队,这是经过民主推选出来的么?如果裁判出现倾向性很强的判罚,五支特权俱乐部笃定会被批得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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