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付玉培、苏小春、郭辉等中国足协员工被“强行调离”的新闻流传甚广,中国足协日前回应称,相关人员工作调整符合人事政策和相关程序。
今年8月,足协改革方案出炉,内容包括“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上述3人的选择是留在足协,但中国足协仍希望将他们调往体育总局系统的其他部门,这引起了3人的不满。
另据中青在线报道,近日,有门户网站登出文章,文中配图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关于付玉培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这份通知表明,“根据工作需要,现调(付玉培)去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作,请于11月30日前去上述单位报到”。
正是这份11月30日“到期”的通知,招致在足管中心工作20年的付玉培强烈不满——作为业务干部,付玉培曾任国青队教练、国家五人制足球队领队、国足副领队和国奥队副领队等,门户网站文章引用付玉培在接受采访时所说,“我工作这20年来,从来没想过混日子,其实都是领导在混日子!让我去干别的,我也绝对不会去。我跟领导也说过,就算把我安排到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去,我也不去,因为那不是我的长处。只要让我干跟足球有关的,让我发足球报纸都行!”
情绪激动的付玉培表示,足管中心没有理由将希望留在中国足协工作的自己调走,而按照门户网站文章分析,无论是足管中心还是中国足协,均没有单独的人事调动权,因此,这张盖着“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章的调动通知应属无效。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并不稀奇,不只是某些中层干部,就连足管中心高层,接下来也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有知情人告诉记者,“这次人事调动跟所谓的‘排除异己’没有任何关系,这是由总局牵头,多个部门共同作出的决定。另外,质疑足管中心的调动通知也没有任何道理,足管中心明年才会撤编,现在还有权力下发通知。所以,这不是针对某个人的‘大清洗’,这是足协内部的‘大扫除’”。
足管中心下发人事调动通知确实“有理可依”——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为内设机构,不承担对外发文任务,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此类人事调动文件,则多针对司局级干部轮岗,付玉培作为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足管中心加盖公章的调动文件,在程序上具备足够效力。
更何况据知情人介绍,2014年付玉培曾因故受到足管中心党组“留党察看”处分(两年),尽管只是党内处分,不涉及付玉培工作业务内容,但根据“在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之前尽量洗清历史污点”的原则,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将其调至奥林匹克中心,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之精神。
今年8月17日,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方案中“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系列条文明确规定,适时撤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原计划2016年初完成),而新成立的中国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国性自律机构,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国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代表国家参加各类国际足球赛事”。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足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同时免去事业单位职务,其余足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选择进入中国足协工作的,将所有关系转入中国足协,原在编在岗人员级别、职务等进档封存;不进入中国足协工作的,由体育总局在系统内统筹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