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覆盖范围扩大,校方过失事故由保险公司理赔,但决非“无限兜底”
杜某是河南省镇平县察院小学二年级的学生。2012年的一天课间,他和两名同学在校园内玩“羊抵架”游戏。游戏中杜某摔倒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其父母选择诉诸法律,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镇平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学校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学校投保有校方责任险,故判决被告中国人保财险镇平支公司赔偿原告损失近27万元,被告镇平县察院小学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08年之前,校方责任险覆盖率还不到10%。2008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此后校方责任险覆盖率不断扩大。如今北京、上海、江苏等多个省市已经能做到校方责任险全覆盖。
据介绍,学校在投保校方责任险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过程中,由于校方过失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造成学生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引入保险不等于学校在体育安全方面可以转嫁责任,更不意味着意外伤害就从校园体育中完全绝迹,校方责任险根本目的还是在于保护学校体育、保护青少年体质。
加入校方责任险,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学生利益,也有利于学校“放开手脚”开展体育教学工作。但保险赔付金额有限,最多一般是30万元,“保险的作用是给受伤害学生一定经济补偿,不是无限兜底,”有着多年校方责任险承保理赔经验的王先生说,“所以要理性看待体育课上的意外伤害和保险作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对一些“维权过度”的请求,保险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