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丹携美国梦起飞
法尔克给乔丹看了宣传的录像带。此前,乔丹只关心NIKE会送他一辆什么新车,但在看到这组录像带时,他震惊了。他同年的好友弗雷德-惠特费尔德后来说:
“我想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感到震惊。”
法尔克认为,该给乔丹的鞋起这么个名字:Air Jordan——美丽动人的双关义,“气垫乔丹”或“飞人乔丹”。“乔丹可以飞”,这就是法尔克的概念。在那盘录像带里,乔丹的球场动作被剪辑了,特级效果被大量采用。在慢动作里,乔丹看上去不再像是在打篮球。他在飞。
在此之前,他无数次看过自己那1982年著名的绝杀。那个23号主宰了大学篮球的命运,强大到令人不可逼视。但这个广告里的23号是另一回事。他脱离了人间,他像神。他在飞翔。
于是第一代Air Jordan出产了。红色+黑色。地狱的颜色,邪恶而艳丽,张扬得几乎不该容身于NBA这个还古朴端庄的赛场。当时初履任的NBA总裁大卫-斯特恩很生气: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得震慑一下球员。他宣布:禁止球员穿彩色鞋子。乔丹在场上穿Air Jordan?不行!
如你所知,美国人统统一生不羁爱自由。现在放在他们面前的,是这么双鞋:代言的是个能飞的家伙,是个黑人;颜色艳丽而邪恶,仿佛地狱般危险;很昂贵;还被联盟禁掉了——太刺激了!一年后,乔丹被告知:NIKE靠Air Jordan,一年达到了13亿美元的销量。
到了1987年夏天,乔丹在全世界的广告里神出鬼没。他穿耐克鞋。他大口吃麦当劳,就着可口可乐。他开着雪佛兰车,手里把玩着威尔胜(Wilson)篮球。他好像能把白宫搬到北卡、把帝国大厦举到芝加哥、然后满天乱飞……而真实的那个他在圣迭戈、匹兹堡、夏洛特到处溜达,NIKE把他的每次出场都当成天神降临。当然,有人不乐意。
“得了吧,现实点。穿Air Jordan鞋的小孩可不会真的变成迈克尔-乔丹。”
“的确不会。”乔丹回答,“但他们会有优势。我告诉他们:别尝试着像我,要尝试比我好——那是他们的目标。”
这是第一次,球鞋的制作商们明白了:他们不只是要让明星穿他们的鞋子来引发效仿;他们可以把明星和球鞋塑造成一个梦,一个不朽的神话形象。孩子们在球鞋和广告里看见了自己的未来和梦想,然后奋发图强;而这一切相辅相成,终于让职业体育、球鞋、明星包装成为了当世最伟大的产业之一—而在一开始,在1984年,“乔丹可以飞”,这就是最初的神话典故。
大公体育特约评论员 张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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