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评论:朱骏与许家印斗富失败

朱骏引进德罗巴曾风光无限
国际足联判定上海申花欠薪事实成立,需要向德罗巴支付1200万欧元赔款,这些钱足够买好几个穆里奇了。于是乎,有一种普遍、直接、盖棺定论的说法,许家印和他的恒大为中国足球涨脸,朱骏和他的申花给中国足球丢人。其实,恒大和申花的区别就在于,恒大玩得起,申花玩不起。
但凡事情闹到国外,涉及到“面子”问题,就是关系“国体”的大是大非,所以朱骏和申花被舆论定到了历史的耻辱柱上。特别是许家印和恒大在巴里奥斯风波里据理力争,给中国人“争光”后,朱骏就被看做“猪一样的队友”,拖了中国足球的后腿,坏了中国足球的名声,影响了许家印等真富豪的信誉,提高了中超以后引进大牌球星的难度。
申花与德罗巴对簿公堂,朱骏的所作所为,远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心老板那般恶劣,直到现在,欠了还是没欠,欠了多少天,欠的是“薪水合同”还是“赞助合同”,尚且存在着争议。一开始申花是要状告德罗巴和加拉塔萨雷“勾搭成奸”,怎么折腾了半天,申花从原告沦落成了被告,是不是擅长给人捅刀子的朱老板,也被魔兽摆了一刀?
朱骏不注重契约精神,搞“阴阳合同”,喜欢抓规则和法律的空子,以前也没有少闹出球员薪水纠纷,这是众所周知的,申花在德罗巴事件里,操作肯定不规范,朱骏罪魁祸首难逃其咎。不过,反过来,德罗巴狮子大开口索要2800万欧元(国际足联只核实了1200万欧元),是不是也觉得中超球队好欺负?德罗巴总共为申花踢了11场球,平均每场255万欧,名义上是正当的违约金,实际上更接近于勒索。
即便申花明摆着故意欠薪,国际足联1200万欧的赔偿也必须有所依据,详细说明这个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FIFA有保护大牌球星利益的惯例,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花就合该被宰,球迷们只看到了申花欠薪涉嫌欺诈,却忽略了德罗巴大额索赔同样有违诚信。阿内尔卡当初离开申花不再索取赞助代言合同里的报酬,并放弃100万欧元的工资,不是说德罗巴一定要像阿内尔卡那样“高姿态”,但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吧。
根据FIFA规定,如果俱乐部连续拖欠球员薪水超过三个月,球员和俱乐部的合同将失效,球员恢复自由身,德罗巴正是抓住这一点叛逃离开上海。但申花律师团队的证据是,申花没有“欠薪”,只是“晚付”,一次晚付了三天,一次晚付了五天。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欠薪有没有超过三个月,如果没有,德罗巴擅自离队践踏合同,掏违约金的将会是魔兽,而非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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