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乱收费获利2000万遭中超队炮轰 回应:发改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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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健一度深陷阴阳合同案

  大公体育8月6日讯(文/岳嘉)据《体坛周报》8月6日爆料,足协“抽头”转会费已经引发了各家职业俱乐部的强烈不满,中超多支球队表态称,这种典型的“乱收费”应该予以取缔。

  按现行中国足协制定的球员转会规定,单笔转会费的5%应作为管理费上缴中国足协。据网易发布的《2013中超商业价值报告》显示,2013赛季16支中超球队转会费总投入3.9亿元,如果按此推算,足协收取的手续费高达1950万元。

  近2000万的转会“管理费”成本催生了中国足坛的阴阳合同。为表达自身的不满, 各家俱乐部基本都不会如实上报球员转会费的数额。像冯仁亮当年的转会费是1500万,前申花俱乐部报给足协的只有50万。包括当年的李金羽、郑智、李玮锋等人转会的时候,超过1000万的转会费,在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那里显示的绝对不会超过500万。从2012年至2014年,多名转会费在2000万至4000万的球员,上报给中国足协以及地方协会的转会费数额90%以上只有200万至500万不等。

  今年初前青岛球员刘健转会恒大受阻于三份各不相同的合同,球员阴阳合同事件由此东窗事发,成为社会关切。4月11日,中国足协对刘健案做出仲裁,正式确认刘健自由身资格,同时即刻开始为刘健补办转会手续。这一次,中能俱乐部终因阴阳合同而作茧自缚,刘健幸运地躲过一劫。但中国足坛阴阳合同仍比比皆是、悬而未决,期间仍暗藏着数起转会纠纷案件。

  对于足协的相关规定,天津泰达俱乐部总经理李广益表示应当与时俱进做出改革,他说到:“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各自收取转会费的5%当做管理费,这个问题的确不合理,又没有取消,在转会费的数额上就互相骗了。”

  长春亚泰俱乐部董事长刘玉明更是表示:“球员转会是俱乐部之间的生意,和中国足协、地方协会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每年注册以及转会的手续需要到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办理,这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不应该有什么管理费。现在,国家都在减少各种乱收费,中国足球也应该考虑取消那些不合理的东西。但是,现在完成的绝大多数转会,他们都没有培养过(球员)。对于地方协会在赛区和赛事方面的工作,中超公司每年都有款项拨给他们(每场3万,每家中超俱乐部所在地方协会每年的费用是45万),中国足协每年拿走中超营业收入的10%,再收取转会管理费毫无道理。”

  其实足协内部很多人都不清楚收取转会费的5%当做管理费的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收费和取消收费的程序什么。但中国足协却认为自己抽取转会费的做法有理有据,某足协相关人士就把国家发改委抬出来当成尚方宝剑:“中国足协的收费应该是发改委批过的,否则,足协也不能收。至于地方协会就不清楚了,地方省市的发改委应该也批过吧。”

责任编辑: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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