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阴阳合同让刘健前途未卜
大公体育1月6日讯(岳嘉/文)阴阳合同问题正在中超持续发酵,作为转会市场管理者的中国足协正袖手旁观。但自2009年中超转会市场开放、球员身价飙升至千万元级别后,足协依靠“5%转会手续费”的规定也成为了受益者。
1月1日,中超球员刘健以自由球员身份同广州恒大签约,老东家青岛中能则宣称他已与球队续约至2017年,并非自由人。随后,刘健公开了与青岛的合同以及该份合同在足协的备案,合同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据京华时报消息,一位足协官员表态称只认可这份备案的合同。
阴阳合同是中国足球市场的特殊现象,在法律层面,合同不存在阴阳之分。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只要在双方同意,非胁迫条件下签字,就将产生法律效力。
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称:“与刘健续签至2017年的合同真实存在,我也亲眼看了,真金不怕火炼,我们经得起专业部门的鉴定,有必胜的把握。”刘健则否认续约合同的真实性,他公开表示:“我对这个时候盗用我的签名,伪造假合同感到不可思议。”一位足协官员表示:“足协是行业管理部门,不具备认定具有法律效应文件真伪的权力。合同签名是否造假,我们没法断。”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位中国足球仲裁委员会的委员认为球员和俱乐部都要对阴阳合同负责任:“不能仅指责俱乐部不道义,球员也是这类操作的直接参与者。”这位委员还指出,俱乐部希望通过所谓‘阳合同’,即送交足协备案的合同,最大限度减少手续费成本。青岛中能公布的合同显示,刘健年薪为260万元,而刘健公布的足协备案合同上的年薪仅为80万元。
按现行国内足球转会规定,单笔转会的5%应作为手续费上缴中国足协。据网易发布的《2013中超商业价值报告》显示,2013赛季16支中超球队转会费总投入3.9亿元,如果按此推算,足协收取的手续费高达1950万元。
《足球报》资深记者赵震指出,足协的“5%规定”催生了阴阳合同。“近年来随着中超转会金额的疯涨,一些俱乐部之间就签订“阴阳”合同,减少交给地方足协的管理费用。对于现在动辄二三千万的国内转会来说,这样一份阴阳合同将会为俱乐部省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是不小的诱惑。”
中国足协这样雁过拔毛的做法在英超联赛中被禁止。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英超联盟实际上就是一家企业,20家俱乐部和英国足总共同入股。这意味着,同为英超联赛股东的英足总无权向各俱乐部收取任何形式的行政费用。